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详细内容
2011年四川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22件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作者:
2011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服务中心与促进民生相结合


 

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22件


  三个“紧紧围绕”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提出的新的工作理念,其核心就是紧紧围绕中央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和调研工作。

  2011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和批准22件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个,对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21项专题调研,另有6件地方性法规已进入审议程序,为促进四川省经济发展、民生幸福、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关键词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把握中央路线方针和四川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

  制定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对于引导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政府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政决算、审计及审计结果处理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财政决算,作出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发行13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对地震灾区因灾失地农民耕地情况、安置帮扶等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开展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档案法执法调研,推进地震灾区档案的抢救保护。先后作出并实施《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等,开展专题调研,对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督导检查;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形成《发展四川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报告》、《加快四川泡菜发展的报告》、《关于四川口岸建设的思考》;推进全省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产业园区、土地保护等专题视察和调研,推动省委各项长远大计落到实处……

  特别是《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不仅得到广大灾区群众衷心拥护,还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和普遍好评。到2011年底,已有3194名婴儿顺利诞生并健康成长。

 

关键词二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注重从法制层面解决群众最关注、发展最急需的重要问题,把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主题。

  20余万人互动参与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规制空间拓展至乡村的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文明意识,提供了良好法制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常委会就饮水安全总体形势、存在隐患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等开展调研,修订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理顺管理机制,为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明白水提供了法制保障。

  常委会还修订和批准了《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成都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也已进入立法程序。

  常委会始终把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住房、物价、教育和医疗等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听取了有关情况报告,开展了相关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三


 

指导基层换届选举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的要求,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依法指导基层代表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在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32件议案,均已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64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得到认真办理,办理情况已逐一答复代表。并对其中6件涉及民生、关系全局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修订了四川省代表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履职范围,加强履职保障;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四川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对“两化”互动发展、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关于将成都天府新区纳入国家级开放开发新区的建议”等12件代表建议,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旅游资源开发、川东天然气开发、革命老区发展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50余篇调研报告。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小组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带共性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2011年,共有3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四川省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工作中。

  2011年四川省进行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目前全省选出县(市、区)人大代表32597名,乡(镇)人大代表210174名。